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一审25日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男方亲属、被告人母亲甄女士在宣判后表示,“我儿子不接受判决,当庭就提出上诉。”

北京《中国新闻周刊》微信公号报道,甄女士介绍,今年5月1日,在中间人见证下,27岁儿子和一名24岁的女子举行订婚宴,男方给了女方一半彩礼10万元(人民币,下同)(迎娶时付另一半)和一枚7.2克金戒指,她和丈夫还有儿子共同在字据上摁了手印,承诺结婚1年后,在婚房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

订婚当日,两位准新人的签字摁手印签订的订婚收彩礼协议显示,如结婚前男方反悔,订婚戒和10万元彩礼款女方不予返还;如结婚前女方有反悔,订婚戒和10万元彩礼必须返还男方。

5月2日,按照当地风俗,女方举行回门宴。北京时间当日下午,两位准新人回到婚房发生性关系。

“女方当天让我儿子马上回家要房本,加上她的名字,把后面迎娶时要给的另外10万元彩礼给她。当时我们没有那么多钱,房本也不在身边,她就闹情绪,告我儿子强奸。”

5月2日,女方举行回门宴,两位准新人回到婚房。(图片来源:西安《华商报》微信公号)

甄女士称,当日女方母亲找她儿子谈话并录音,要求必须房产证上加名并补上剩下10万元彩礼。

据悉,订婚第4天,也就是5月4日,女孩向阳高县警方报案称被人强暴。甄女士说:“5月4日,我在县公安局当着民警的面写了保证书,承诺给她加名。5月5日家人拿回来房本,但女方说晚了,说男方不珍惜她。”

5月5日,甄女士的儿子涉嫌强奸被警方从婚房带走立案调查,后被刑拘,6月26日被起诉到阳高县法院,8月24日开庭。

西安《华商报》微信公号报道,从儿子涉案被抓到12月25日判决,时隔203天,甄女士才第一次看到儿子。

“我在法庭上终于见到我儿子了,他都瘦了,脸色白得一点血色都没有,我不知道他在里面受了多大的压力。”

甄女士明确表示:“我儿子不接受判决,法官问我儿子时,我儿子当庭就提出上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