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一名已退休并居于中国的妇人,入禀卑诗省法院,要求法院颁令一名被她指为与其夫有婚外情的女子,要按中国法院的判决,退还450万加元,并控制该女子在Hersham Avenue的一间独立屋,该独立屋的市值为310万加元。
据入禀状指,这笔钱婚内财产属婚内资产,她的丈夫从帐户中转了给案中与讼女子,而这名女子用这笔钱在本那比买了一栋300万的房子。
根据入禀人黄慈(译音:Ci Huang)入禀卑诗最高法院的民事索赔说,她为此事于今年1月在中国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该女子归还她丈夫给出的近2,5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的法院获得胜诉。
黄慈本月向卑诗省最高法院提交的入禀状称,她和丈夫黄兴(音译Xing Huang)结婚27年,2014年丈夫与朱丹妮(音译Danni Zhu)即与讼人相识。当时朱22岁,现在朱约为31岁。
入禀状说,黄慈的丈夫黄兴和朱丹妮在2015年至2020年期间发展了长达5年的婚外情。此期间,黄兴用「非法」途径将大约460万加元(约合2480万元人民币)的婚内财产转移给朱。转帐方式经手多个中间人及多个帐户。
朱丹妮知道这是「非法」的汇款行为,但却故意视而不见。
根据转帐纪录显示,2016年4月,在朱接到黄兴80万加币转帐约3周后,朱就成为Hersham Avenue一处房产的业主。
黄慈称,朱通过黄的家庭/联名银行帐户转帐的方式,支付了该房屋的首期付款和包括房贷在内的其他房屋相关款项。
今年1月,黄慈在中国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赢得了对其丈夫和朱的诉讼。黄慈说她的丈夫黄兴已当庭承认他在妻子不知情或未同意的情况下,将家庭共同存款中的资金转给了朱。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判朱丹妮须在判决生效10日内将大约2500万元人民币转帐还给黄慈。然而,朱认为这是「赠与她金钱」,故对有关的说法提出异议,并就中国法院的判决提出上诉,故至今未退还任何款项。
黄慈要求卑诗省法院下达命令,要朱执行中国法院的裁决,偿还460万加元。另外,自黄慈一月提出索赔之日起,朱还需支付该金额4.3%的年利息,并在中国法院判决后10天次日算起,该笔款项的利息要加倍。
黄慈还要求卑诗省法院下令控制位于Hersham Avenue的房产,因为「那是朱不当得来的」。
据悉,这套房产在购买时的政府估值是240万加币,现在估值为310万加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