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千万的豪宅总有富丽堂煌的外貌,但外貌的背后,却可能是资不抵债。图为网上图片,与案件无关。事情闹上法院,连法官都难以决定,那买房子的74万元订金应否用作支付38万元地产经纪佣金。
法庭文件显示,华人业主石某(Shi,音译)以688.8万元的价格出售了一座豪宅,
房屋的交吉日期为今年的8月30日。为此,买家向地产经纪公司苏富比(Sotheby)支付了74万元的定金。
但石某的这处房产已经被做了4次按揭,而且还有不少的地税和水电气等杂费未交。就算这宗房产交易顺利完成,那笔近700万元的购房款,在支付给第一和第二两家按揭放贷人之后,已经无法全额支付第三家(第3次和第4次为同一家放贷人)按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