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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华人代签租豪华跑车,车祸报废才发现没保险

2021-06-02 |作者: | 来源:超级生活

多伦多一名姓刘(Liu,音译)的华人男子替未满18岁人士签名接租一辆宝马M4豪华跑车,结果却在没有购买保险的情况下发生车祸,最后完全报废,现在法庭要求赔偿85,500万加元。

根据法庭文件显示,事件追溯2016年10月,一名姓氏L开头的华人到宝马经销商Lease了一辆全新的2017年款M4 Coupe跑车,每月供款349.89加元,合约2年,法庭文件没有提及首付。

一年后,2017年10月2日,被告刘先生提出转租L先生的宝马M4,10月17日,两人到宝马过户。

然而,一切并不像看上去的那样。被告刘先生认为,车辆的真正受让人不是他,而是他的前室友小王(Wang,音译)。据刘称,小王想向L先生接租M4,但因未满18岁而不能。

刘于是同意代表小王进行转让手续,王每月将款项转账至刘的名下付款,包括每月供款和保险,款项将从刘的银行账户中提取。

开始一切正常,但8个月后就开始出问题了。

小王错过了2018年6月和7月两个月的分期付款,虽然他后来恢复了付款。但是,汽车保险单因未付款而在2018年7月被取消,保险公司并且发送了取消通知。

但是,刘先生因为被瞒着(unbeknownst),所以没有收到取消通知。王先生向刘先生和保险公司提供了一个完全不同的联系人,即他的朋友S先生的联系信息。

刘先生也没有意识到,在2018年夏末初秋的时候,王先生已经将车辆分租(subleased)给了张先生(Zhang,音译),而且不确定张先生是否有购买保险。

一个月后,张先生出车祸,宝马M4完全报废。

刘先生于是向小王追讨了余下的租赁款,但不成功,随后在多伦多将王先生提起诉讼,认为合同前后失实陈述具有欺诈性,导致刘先生遭受的损害,并且提出赔偿。

随后,宝马经销商找到刘先生,向他追讨损失,宝马于2019年11月18日在新市(Newmarket )开始了内部诉讼,提出索偿。

在2019年12月30日的抗辩书中,刘先生表示,在签署租约时,真正的受让人是王先生。此外,刘还认为宝马未能及时发现地址差异,在很大程度上是疏忽大意的。

在2021年1月份的聆讯中,刘还认为,除了王先生是真正的受让人外,该租赁还不能执行,原因如下:

1、租约上的签名是伪造的,并不是刘的签名;

2、租约上指定的证人没有在场看着刘签署文件。

不过,法官并不接纳刘先生的假冒签名的说法,在3月份的判案中表示,收到副本后的 11 个月内都一直没有对签名提出异议,直到本动议前夕,被告才说他的签名是伪造的。

法官接着写道,此外,从刘先生的宣誓书看来,王先生已离开加拿大并在中国重新定居。因此,即使宝马可以对王先生提出索赔,追偿的可能性也很小。

最后,法官判刘先生要赔偿宝马$85,500加元。

法官最后说道,这对被告人来说似乎是一个残酷的结果,他一方面在法庭做手脚,另一方面却轻松签了租约,将自己作为汽车的受让人,所以必须要承担一切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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