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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乐活网LAHOO.CA 综合讯】一项新的众议院电子请愿书呼吁修改《刑法典》,明确非性性质的休闲裸体本身不构成“不雅行为”,引发关注。请愿由卑诗省吉布森斯(Gibsons)居民Scott Bleackley(Scott Bleackley)于11月2日发起,并获得绿党党魁伊丽莎白·梅(Elizabeth May)授权。
据Daily Hive及众议院官方请愿系统显示,请愿编号为e-7895,要求修订《刑法典》第174条。现行条文规定,无合法理由在公共场所裸体,或在私人场所裸体但可被公众看见,可能构成犯罪。请愿书主张,单纯不穿衣服(非性性质、且不伴随其他违法行为)不应自动被视为不雅行为。
请愿同时要求众议院司法与人权常设委员会研究相关修订,并为警方及市政当局提供更清晰的执法指引。根据现行法律,公共场所裸体最高可罚款5000加元,并面临最高两年监禁。
请愿书称,非性性质的休闲裸体是一种和平活动,已在加拿大部分海滩、公园及步道实践,并引用研究称有助于改善身体形象认知、增强社会凝聚力及心理健康。文本中还包含一段关于神经科学及人工智能的论述,声称社交裸体可优化人类感知能力,进而可能为加拿大带来经济优势。
加拿大目前已有允许服装可选的海滩,包括温哥华的Wreck Beach及多伦多的Hanlan’s Point Beach。请愿希望进一步厘清法律,使公园和徒步步道等公共区域的非性性质休闲裸体有更明确依据。
梅曾于2022年赞助过另一项类似请愿(编号e-3999),当时她澄清自己并未签名,也不代表支持请愿内容。其办公室表示,赞助请愿不等于认可请愿主张。
截至目前,e-7895已收集超过600个有效签名(需至少500个才能正式认证并提交众议院)。请愿将于2027年3月2日截止。Bleackley是加拿大裸体主义者联合会(Federation of Canadian Naturists)成员,但该组织并未正式赞助此次请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