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负责此案的主要侦探对过失杀人认罪提出异议,一位假释专家表示,Jennifer Pan在母亲被杀案中对自身责任的有限承认,可能会使她获得假释的道路变得复杂。


双方同意的事实陈述指出:”潘詹妮并未策划杀害其母。”但文件同时明确,她对当晚发生的事情负有法律责任。
声明称:”鉴于其安排杀害父亲,潘詹妮明知或理应知道在该计划实施时,(母亲)Bich Ha Pan可能会在屋内。根据全部情况,执行杀害父亲(Hann Pan)的非法计划,客观上可预见(母亲)Bich Ha Pan会遭受非轻微的人身伤害。”
这种对”意图”与”客观可预见性”的区分,成为过失杀人认罪的法律基础。
然而,法庭之外,这一结论仍存在巨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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