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在三年半之前,一名渥太华男子飞往葡萄牙的航班被延误超过24小时。如今,安省高等法院裁定,加航(Air Canada)需向这名乘客支付1.5万加元的赔偿。

小额法庭败诉后 加航继续上诉
一年多之前,安省小额法庭就已经站在了Rejean Landry及其两名成年子女一方。当时,Landry自行出庭。他认为这起案件并不复杂,也很有信心能胜诉。
“事情很清楚:飞机太多、员工不够,航班延误是他们的责任,”Landry说,“他们几乎从来没拿出过任何反驳理由,只是一味地说:‘我们不需要赔钱。’”

在Landry赢得小额法庭判决一个月后,加航向安省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然而,加航没能改变结果。
安省高等法院裁定:加航需赔偿$1.5万
安省高等法院裁定,与小额法庭的判决结果一样,加航需支付约1.5万加元,包括:航班延误的赔偿、飞往葡萄牙的替代机票费用,以及在加航取消返程航班后,Landry子女返程机票的费用。
Landry表示,旅行结束后,他曾与航空公司通过电子邮件来回交涉了好几个月。一开始,他只要求赔偿飞往葡萄牙的原始机票费用,大约6,500 加元。
但在咨询了Lukács所在的维权组织后,Landry才意识到,自己还可以为孩子们被取消的返程航班索赔。根据加拿大运输署(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的定义,这种情况属于“被拒绝登机”。
在长达9页的判决书中,高等法院法官Ian Carter认为,加航提出的说法站不住脚。加航主张,Landry在航空公司为其重新安排行程之前就自行购买了替代航班,因此不应获得赔偿。Carter指出,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加航曾告知Landry必须等待航空公司重新订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