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DailyHive报道,BC省一名租户Rick Bennell将自己的两任房东告上法庭,称自己遭遇了两次非法驱赶,损失租金、押金和财物共计$6000。
由于Bennell在两段租期中,均与房东共用厨房或浴室,他们之间的纠纷不属于《住宅租赁法》(RTA)的管辖范围。最终,这起合同纠纷由民事解决法庭 (CRT) 受理。
庭审中,两位涉事房东Marcel Oostenbroek和CharlesG. Rasmussen却异口同声地表示,该维权的人应该是他们!
随地大小便,反咬房东是小偷
Bennell与Oostenbroek合租时并未签订书面协议,但根据CRT处理的纠纷及合同法的原则,房东仍需提前30天通知他搬走。
于是,他控诉房东未经通知就将他赶出房屋是违法的,索赔$4300,其中包括月租$750,双倍押金$750以及房东偷走他两台电视、遥控器、微波炉、笔记本电脑、新跑鞋等私人物品,总价值$2800。

然而,关于这些被盗物品,他没有任何举证。Oostenbroek当庭否认了这项指控,反手拿出了Bennell在合住的房屋里作妖的证据——一张脏兮兮的泡沫床垫的照片。
他还控诉,居住期间,Bennell违反禁酒政策,在床上、地毯上小便,甚至将粪便涂在墙壁、楼梯栏杆和门上,恶心至极!
Bennell没有否认,法官因此采信了Oostenbroek的说法。Bennell的这一恶行也让他自食恶果。
法官在判决中提到,根据租赁合同的另一隐含条款,双方应当保持合理的清洁水平,以达成合租生活。而Bennell的行为显然破坏了这一隐含的共识。因此,Oostenbroek有权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驱逐Benne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