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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1天处决3名性侵未成年犯人 称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

2024-11-13 |作者:世界日报 | 来源:世界日报

 
中国一天处决3名性侵未成年犯人,称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图为示意图。(本报数据照片)

中国13日处决3名死刑犯,3人皆因犯下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被判刑,分别为小学教师郭姓男子、务工人员尚姓男子,以及农民公姓男子。中国最高法院表示,此次对三名罪犯依法判处并运行死刑,彰显了人民法院坚决依法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鲜明立场,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

中国央视报导,最高法院指出,这同时也是一堂防范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公开课,「希望能以案为鉴,提示广大未成年人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性侵害的能力,一旦遭受不法侵害要立即寻求父母、学校、公安机关帮助。」

根据中国最高法院所公布,郭姓男子为民办小学的教师,2013年至2019年2月,利用任课教师、班主任身分,先后奸淫6名女学生共计百余次,6名被害人初次被强奸时均不满14岁。

郭男还多次猥亵另外3名未满12岁女学生。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郭男死刑,最高法院依法核准。

尚姓男子为务工人员,2011年至2020年,在公园、广场、公车、幼儿园门口等公共场所选取、结识低龄幼女,采取诱骗、胁迫等方式,将幼女带至隐蔽处实施性侵害,共奸淫、猥亵幼女5人、猥亵幼女3人。

其间,尚男偷拍性侵害过程及被害人隐私部位影片、照片,以此要胁、长期奸淫其中4名幼女,并致一名被害人患重度忧郁及重度焦虑症,多次自杀未果。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尚男死刑,最高法院依法核准。

公姓男子利用同村张某(女,化名)经常到经营的小卖部玩耍之机,采取诱骗、胁迫等方式,长期精神控制张某,单独或者伙同他人实施性侵害,时间自2015年夏张某未满12岁开始至2020年1月案发。

其间,公男共单独实施强奸8次、轮奸2次、单独或共同猥亵40多次,致张某不堪忍受,割腕及服农药自杀身亡,殁年16岁。一审、二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公男死刑,最高法院依法核准。

中国最高法院提到,上述三案中,郭男利用教师身分,在长达6年的时间内对任教的多名小学女生实施奸淫达百余次,还多次猥亵多名小学生,色欲熏心、肆意妄为,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突破人伦底线。

尚男专门物色脱离家庭、学校监护、看护的低龄幼女作为犯罪目标,先以小恩小惠诱骗,再以裸照、视频等胁迫,长期对被害人实施性侵害,导致未成年被害人罹患严重心理疾病。

公男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先行诱骗再施胁迫,长期予以精神控制,不仅单独实施性侵害,还伙同他人轮奸、猥亵,侵害长达数年,导致未成年被害人自杀身亡的严重后果。

中国最高法院强调,三人的罪恶行径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重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犯罪性质极为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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