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后申请政府职位遭严格限制
华人女子张碧薇(音译:Biwei Zhang)申请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的一个职位时,用了两个不同电邮地址发出同一封申请,令边境局以为是同名同姓的两个人,张碧薇因而获得两次考试机会,增加了成功获聘的机会。但事情其后被揭发,加拿大公共服务委员会(Public Service Commission of Canada)对她日后申请政府职位作出严格限制。张碧薇为此向联邦法院申请司法覆核,指自己是因对申请流程不了解而犯错,不是欺骗。
法官审视案情后,指申请规定明确要求,申请人参与考试的间隔必须是180天,而张碧薇24个小时内参加了2次,明显增加了她获聘的机会,这显而易见就是欺诈。驳回张碧薇的覆核上诉,并要她支付3千元的堂费。
在求职过程中,张碧薇向CBSA递交了2次申请,第一份编号为A441247的申请,于2019年1月30日凌晨2时24分上交,申请表使用的是满地可大学的电子邮件地址。第二份申请的编号为A298864,递交日期也是在1月30日当天,但时间是在当天下午的3时31分,两份申请表递交之间相隔了13个多小时。
张碧薇的前后两份申请用的是同一个名字,填写的它内容则是基本相同,最大的不同点就是第二份申请使用的是约克大学的电子邮件地址。对此张碧薇辩称,她提交第二份申请是为了纠正第一份申请中的错误。
3月5日一天,张碧薇收到2封电子邮件,都是告知她参加标准化考试的通知,通知中都要求她签署保密协议,而且郑重提醒她,参加完一次考试之后,需要等候180天才能申请重考。
3月15日,CBSA联络张碧薇,又要求她签署保密协议,并要求“请在保密协议签名处写上您的全名。您必须写你自己的名字,而不是写‘张碧薇’的名字。”
张碧薇按要求照办,但因为两份申请用的是两个电子邮件地址,因此主考方误以为这是两个同名同姓的申请人在同时报考,这让张碧薇得以在24个小时内参加了2次考试,公然违反了“申请人参加考试的间隔期在180天以上”的要求。
但CBSA还是发现了这一情况并联系了张碧薇,要求她确认她的申请编号到底是哪一个,她是否提交了2份申请。张碧薇回答说编号是A298864,也就是第二次申请。
2020年8月CBSA开始对张碧薇的行为进行调查,以确定她在申请过程中是否作假。张碧薇主动提交了道歉信并接受了两次约谈。
一直拖到2023年6月19日,加拿大公共服务委员会(Public Service Commission of Canada)最终致函张碧薇称,证据显示张碧薇在提交申请时并未说谎,但她却有造假欺诈,“没有澄清自己不是2名不同的候选人,并且在预约过程中参加了2次标准化考试以增加她获聘的机会。”
因此委员会决定,张碧薇在一年内,如果还要申请联邦公共服务部门的任何职位或工作,都必须先以书面方式通知委员会,且在收到委员会的书面确认后,才能接受该职位或工作,该确认函要表明张碧薇已经与相关部门的经历进行过沟通并向其提供了相关资讯。
除此之外,如果张碧晨在一年内要加入联邦公共服务部门,她还必须完成道德课程,并在入职后的2个月内与她的经理进行讨论。
张碧薇为此向联邦法院提出申诉时,要求补充提交电子邮件通信和2份申请中签署的保密协议,却没有说明这些新证物的用途,联邦法院的法官也认为新提交的证据毫无作用。
她辩解称,她以为申请处置程序会检测到她申请了2次,就像之前加拿大统计局处理她的申请时一样。她信任预约流程,在收到两份邀请后都尽力遵守发送给她的指示。
她强调自己在2次申请中并没有更改她的姓名以欺骗CBSA,企图使后者认为她是两个不同的人。这2份申请几乎完全相同,其中包括她的名字和姓氏,只不过其中一份申请中的名字和姓氏顺序颠倒了。
申请人参与考试须间隔180天张碧薇24小时考试2次即欺诈
联邦法院驳回上诉 并要支付3千元堂费
联邦法院驳回张碧薇的上诉。
联邦法院的法官认为,申请规定明确的要求,申请人参与考试的间隔必须是180天,而张碧薇24个小时内参加了2次,明显增加了她获聘的机会,这显而易见就是欺诈。
即便考虑了所谓的“申请人的母语不是英语,且是学生身分,对预约流程的不熟悉,以及与CBSA的持续通信”等因素,调查员还是能得出欺诈的结论。
虽然她的两份申请都被淘汰,但张碧薇的行为还是对申请程序造成了损害。也许一开始张碧薇并没有欺骗CBSA,但当CBSA与她联系要求她澄清是哪一个申请时,她就已经显露出欺诈的意图。
之后的委员会提出的纠正措施,并没有完全禁止张碧薇申请联邦公共服务部门的职位,而且也有时间限制,以确保公共服务部门的未来雇主了解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它属于合理的结果范围,因为它的目的是维护联邦公共服务任命程序的完整性。
最终联邦法院裁定,驳回张碧薇的上诉,而且要她支付3千元的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