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治文一名租户在向卑诗住宅租务处(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 RTB)提出公共事业费纠纷仲裁后,获得超过4,000元赔偿。
租客说,协议签署时他并不在场,是由他的父亲代签,而其父并不知道自己不负责支付公共事业费。
该租户要求收回6,000多元的电费,但RTB指出,他的两居室外加书房公寓每两个月的账单介乎222至803元之间。由于租户“几乎没有提供过多用电量的理由”,RTB裁定合理的双月金额应为250元。
租户要求偿还6,264元水电费的索赔因此减少至3,750元。
而房东就声称他被拖欠2,636元公共事业费,且出租房屋遭损坏,要求赔偿。但RTB表示,他的索赔过于笼统,“无法确定它们的具体用途”,房客的父亲声称这些公共事业费用于水、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应付给列治文市。
RTB采纳了房客父亲的观点,并指房东“显然没有努力辨别这些费用的用途,以及它们是否包含在租赁协议的条款中”,其“可信度因提交如此重要的索赔要求而显著降低”。
房东还声称地板上有刮痕,厕所、墙壁和油漆也被损坏,此外,他还索赔悬挂窗帘的费用。
由于缺乏入住检查,RTB驳回了有关索赔,称租赁开始时并“没有关于地板或厕所状况的同期记录”。
至于修复墙壁,RTB表示,只有在“钉孔过多或大孔”的情况下,租户才有责任修复墙壁,而该租户据称只是在单位内张贴照片。
RTB在其裁决中指出,“……我发现房东并未证实存在过多的钉孔或大孔。”
至于房东要求150元的悬挂窗帘费用,RTB表示,这是“过高的”,而且由于房东说他要粉刷而导致租户没有悬挂窗帘,这一事实是“合理的”的说法。
但该租户因未经授权的搬迁,导致房东承担物业费因此需承担535元的赔偿责任。
房东还可以获得350元的宠物损坏押金。
房东被勒令向前房客支付总额4,014.50元。
图:美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