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卑诗省住房厅宣布,将房东代表买家发出终止租约通知所需的通知期从4个月缩短为3个月,并将争议解决期从30天缩短到21天。
这项新规则将于8月21日生效。
BC省在7月18日实施了旨在解决恶意驱逐问题的政府法规两个月后,改变了驱逐通知期限。
根据这些法规,房东和买家在因个人使用而驱逐租户时需要给租户4个月的通知,而不是之前的两个月。
但这一变化给购房者,特别是首次购房者带来了麻烦,因为他们在加拿大抵押和住房公司(CMHC)计划下购买房产时,要求在交接时房产必须空置。
这些规则是在没有与住房行业协商的情况下引入的, 温哥华房地产经纪人Steve Saretsky说:这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
他说,如果你是通过CMHC保险计划的首次购房者,政府不允许你接受租客,你必须在交接时获得空置房,但如果你不能在4个月内获得空置,你怎么才能获得空置房屋呢?你基本上是在要求买家在没有确定融资的情况下无条件购买,这是非常冒险的。
4个月的通知期限也影响了那些与银行的抵押贷款持有期(通常为120天)在交接日期之前到期的买家。
Saretsky说,3个月的通知“比4个月好多了”,这是“一个快乐的中间地带”。
据悉这一变化仅适用于房产出售的情况。
计划搬进租赁物业的房东或有近亲搬入的房东,仍需为个人使用驱逐提供4个月的通知期限。租户仍有30天的时间对通知提出异议。
搬进出租房产的人必须至少居住12个月。
根据住房厅的数据,有关拖欠租金和/或水电费等纠纷的快速处理等待时间已从2月份的10.5周减少到5月份的略高于4周,从而允许房东更快地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