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乐活网lahoo.ca 江礼且综述】华人房主H某的厕所漏水到楼下的公寓后,楼下的房主向法院索赔1500加元的修理费。
在法庭判决书中,楼下租户RS在2023年3月向业主Stefan Lenasi报告了漏水事件,并提供了照片作为证据。同一天,Lenasi联系了物业经理。经理告诉H某,他的厕所漏水到下面的单元,他应该暂停使用卫生间。
经检查,原来是H某的公寓马桶蜡封不佳,导致了漏水。
H雇了一个水管工来更换蜡封。但不到两个月后,又有水漏到了Lenasi的公寓。这次是发生在另一个浴室。H再次雇了水管工来更换另一个厕所的蜡封。
因为楼上漏水下来,Lenasi雇佣了一名工人来修复天花板上的水痕,总共花费了1300加元。他随后向法院要求赔偿。但法院指出,根据所提供的收据,他的索赔金额比维修费用多出了200加元。
Lenasi认为H应该为全部费用负责。因为是H的疏忽导致了漏水事件。Lenasi声称H某“没有对他的管道进行充分的维护和必要的维修”。
但是,H某否认他对此负有责任。他强调自己没有疏忽或故意造成马桶损坏,并在对方报告漏水时迅速作出反应。相反,他认为Lenasi应该购买房屋保险来覆盖他房子的损失。
经过繁琐的“法律战”,所幸法院最终判决H某胜诉。
法院裁定Lenasi无法证明H“不合理地未能阻止漏水问题”。换句话说,没有迹象表明H事先知道会漏水,并且可以采取任何措施防止漏水发生。法院最终驳回了Lenasi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