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多利亚 ── 由2024年6月3日 (星期一) 开始,在卑诗省的道路上,司机与行人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必须保持新的最短距离。
新规则要求司机在超车时保持至少一米的距离,以保护弱势的道路使用者。
弱势道路使用者包括行人、骑单车者、骑电单车者、骑动物或使用动物拉车的人,以及使用电动轮椅、代步车及电动踏板车的人。
当要驾驶超越这些道路使用者时,司机必须保持以下的最短距离:
‧ 在时速50公里或以下的高速公路上保持一米距离;以及
‧ 在时速51 公里或以上的高速公路上保持一米半。
当驾驶者要超越位在另一条分开并受保护的单车道或行人路上的弱势道路使用者时,必须留出至少半米的距离。
这些距离是从要超车的车辆突出最远的部分 (例如:倒后镜) 至弱势道路使用者或其设备 (例如:手把) 突出最远的部分来计算。
警察可根据全新《车辆法》(Motor Vehicle Act) 规例,向违规行为发出告票。处罚包括:
‧ 未对弱势道路使用者采取适当预防措施的驾驶者,将罚款109元并扣3分。
‧ 未遵守超车最短距离规例的驾驶者,将罚款368元并扣3分。
‧ 最高罚款为2,000元及监禁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