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意替父亲给付抚养费。”这看似矛盾的一句话,却让执行法官长舒了一口气。
原来,在一起未成年人抚养费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叶某因未按时给付抚养费,被儿子诉至法庭,案件经二审调解后,叶某仍未按期履行,泰州海陵法院遂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对叶某家庭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叶某育有婚生子女各1名,且均已成家,他已是3个孩子的爷爷。叶某的子女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大为吃惊,对突如其来的抚养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经过执行法官的告知,子女这才知道父亲在外面还有一个快18岁的私生子。因叶某原配年龄较大,子女怕生母知道后受不了惊吓,执行法官配合子女一起瞒着叶某原配。但执行案件必须进行下去,法官要求叶某到案处理。
不久后,叶某到达法院,因本案系涉民生案件,关系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叶某主动履行,叶某也与申请执行人法定代理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承诺一个月内履行。没想到,履行期限将近,执行法官再与叶某确认时,叶某已经开始闪烁其词,履行期限一到,再与叶某联系,电话已经无人接听。
随后的三个月,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叶某住处,均未能发现叶某的行踪,向公安机关发出协查通知,也只能得到叶某还在泰州的消息,无法锁定叶某的真实住所。因申请执行人系未成年人,不能协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其法定代理人因没有拿到抚养费甚至对法院产生了敌视情绪,认为是法院放走了叶某,矛盾一时无法调和。
通过关联案件查询,叶某在法院另有一笔银行贷款在近期结清,虽是担保人及其子女代为履行,但也为本案执行完毕提供了可能性。执行法官认为,虽然不能直接执行叶某子女的财产,但本案的突破口应该还在叶某子女的身上。
在一次常态化的夜间执行中,执行法官原本并没有把这个案件列入计划,但因为心中总记挂着,抱着再试试的心态,前往了叶某女儿的住处,没想到正好遇到叶某在门口与人闲聊,立即上前传唤。叶某因醉酒,与执行人员发生肢体冲突,执行法官以叶某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并拟移送叶某拒执罪。
此时,叶某的子女担心,父亲如果受到刑事处罚,自己和孩子们会在以后的工作、上学等方面受到牵连,于是主动到海陵法院协商抚养费处置,但表示因刚替父亲叶某偿还了80万元银行贷款,暂无法一次性给付全部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开始与申请执行人展开拉扯,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就在海陵法院对叶某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再次决定司法拘留时,叶某的子女终于认识到这次法院是来真的了,筹措了6万余元抚养费,本案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