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一名房客被迫搬出她位于菲沙围(Fairview)社区居住了23年的柏文(图),但事件最近出现新进展,她因被房东不当驱逐而赢得了最大限额赔偿金。
布查尔特表示,“这对我来说是一次胜利,因为我知道他所做的事情不道德,也不正确。”
她位于阿什街(Ash St.)夹百老汇(Broadway)的旧一居室柏文月租金约1,000元。
根据土地所有权文件,房东莫瓦特(Andrew Mowat)所拥有的这幢建筑物内共有12个单位,他还与妻子一起拥有市中心的维多利亚酒店(The Victorian Hotel),以及价值超过500万元的桑那斯社区(Shaughnessy)住宅。
布查尔特是该大楼内居住时间最长的租户,她的月租金也是所有单位中最少的。去年春天,当她收到驱逐通知,得知房东女儿打算搬进来时,就感到可疑。
自搬走后,她就在邻居的帮助下,一直关注著自己的旧居。一周后,房东对该单位进行了装修,并在门上安装了键盘锁,但根据邻居和布查尔特的照片,并没有人在里面过夜。
《卑诗住宅租务法》(BC Residential Tenancy Act)明确规定,因为家人需要入住而驱逐房客,房东或其直系亲属必须在该单位居住至少6个月。
布查尔特于去年11月提出仲裁,听证会于今年3月19日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