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一名房客被迫搬出她位于菲沙围(Fairview)社区居住了23年的柏文(图),但事件最近出现新进展,她因被房东不当驱逐而赢得了最大限额赔偿金。
布查尔特表示,“这对我来说是一次胜利,因为我知道他所做的事情不道德,也不正确。”
她位于阿什街(Ash St.)夹百老汇(Broadway)的旧一居室柏文月租金约1,000元。
根据土地所有权文件,房东莫瓦特(Andrew Mowat)所拥有的这幢建筑物内共有12个单位,他还与妻子一起拥有市中心的维多利亚酒店(The Victorian Hotel),以及价值超过500万元的桑那斯社区(Shaughnessy)住宅。
布查尔特是该大楼内居住时间最长的租户,她的月租金也是所有单位中最少的。去年春天,当她收到驱逐通知,得知房东女儿打算搬进来时,就感到可疑。
自搬走后,她就在邻居的帮助下,一直关注著自己的旧居。一周后,房东对该单位进行了装修,并在门上安装了键盘锁,但根据邻居和布查尔特的照片,并没有人在里面过夜。
《卑诗住宅租务法》(BC Residential Tenancy Act)明确规定,因为家人需要入住而驱逐房客,房东或其直系亲属必须在该单位居住至少6个月。
布查尔特于去年11月提出仲裁,听证会于今年3月19日举行。
她说,在此期间,她的旧房东透过律师联系了她,试图通过付她6个月租金私了。她说,临近听证会日期时,房东又打电话给她,报价比先前略高,但布查尔特拒绝了。
根据RTB文件,房东在听证会上告诉仲裁员,他需要在孩子搬进来之前翻修该单位,但他雇用的承包商在5月摔断了脚,导致工程推迟,然后承包商在夏天休假,直到12月才完成装修。
他说他的女儿入住了一段时间,但后来搬到威斯勒(Whistler)工作。
文件称:“房东作证说,由于装修延误,他女儿的计划发生了变化,以致无法按计划住在出租单位内。”
房东承认,他选择驱逐布查尔特部分原因是她支付的租金较低,并告诉仲裁员,布查尔特的旧居尚未重新出租。
RTB最终做出裁决,因为这位房东的女儿没有在合理的时间内搬入,也没有达到规定至少居住6个月的时间要求,勒令其支付布查尔特12个月的租金。
布查尔特将获得接近12,000元赔偿,这大约是她新柏文6个月的租金。
RTB已命令房东在5月15日之前付款。
布查尔特的前房东没有回复Daily Hive的置评请求。
图:Charna Buchal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