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发布《关于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相关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和部分国外合作项目等将继续面向在加拿大留学人员进行选拔。各项目选派办法已在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有关项目专栏(www.csc.edu.cn/chuguo)公布。现将驻加拿大使馆受理事宜通知如下:
中国驻加使馆教育处负责在渥太华首都地区、萨斯喀彻温省、纽芬兰和拉布拉多省、新斯科舍省、爱德华王子岛省和努那武特地区高校学习的中国留学人员的申请、审核和推荐工作。
其他地区留学人员请根据学校所在地区向驻多伦多总领馆(就读高校位于安大略省、曼尼托巴省、西北地区)、驻温哥华总领馆(就读高校位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阿尔伯塔省、育空地区)、驻蒙特利尔总领馆(就读高校位于魁北克省、新布伦瑞克省)进行相应申请。
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在国外交流期间,如希望申报项目,应由国内学校推荐,不通过我馆教育处受理。
二、有关项目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1.选拔范围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攻读博士研究生面向以下三类人员选拔:
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
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申请时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现任指导教师的同意函。
2.时间安排
2024年3月10日0时-31日24时(北京时间),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4月-5月,专家评审;5月底,公布录取结果。
3.注意事项
(1)高水平项目不资助学费(允许外方收取少量注册费等费用),此部分人员申请时应已获得外方全额学费资助或免除全部学费。
(2)高水平项目以下申请不予受理:
①申请人为本科在读的;
②申请人为硕士在读,但不属于应届硕士的;
③申请人硕士毕业已经离校回国的;
④申请人已进入博士二年级及以上阶段的;
⑤外方未免除学费或未提供全额学费资助的;
⑥申请人思想品德方面存在问题的。
(3)申请人需考虑时差,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内成功准确上传所有材料,完成申请提交。截止时间过后,将无法再进行任何网上申请、提交材料、修改信息等操作。
(二)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
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下设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和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前两个子项目分成两个渠道:一是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即申请人自行联系国际组织实习岗位或国外高校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派出;二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渠道,即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与有关国际组织(或国外高校)的合作协议公布遴选通知,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