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李先生介绍,他去年登陆移民加拿大,把国内的钱带一分部过来,所以打算把钱存进银行。因为考虑到可能会买房,他不打算把存款存入定期账户,当时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有一个特殊优惠活期账户叫增强储蓄账户(Savings Amplifier Account ),既可以灵活取款,又可以在特定期限内享受4.5%的奖励利息,李先生当即同意办理。
几个月后李先生的太太也登陆加拿大,又带了一笔钱过来,而此时因为加息,这个活期账户的奖励利息已经高达5%,就这样,李先生夫妇将超过200万加元存入此账户内。
但是到了结算利息时李先生发现数字不对,马上找银行理论。但是被告知,这个账户规定奖励利息最高限额只能存100万,超过部分就不再享受奖励利息了。算下来李先生损失了至少7000多元的利息。
李先生说,如果银行有这样的规定,存款时银行的理财顾问就应该告诉他,让他签署文件时明白此事。事实上理财顾问根本就没有提到这个最高限额100万的事,李先生认为实际上这位理财顾问自己也不清楚奖励利息账户最高限额只能存100万的规定。
李先生觉得很冤,向银行投诉。李先生说,道理很简单,如果是你,最高限额100万的账户,你会在其中存入超过200万元吗?
银行拒绝任何赔偿的理由是因为李先生在账户文件上签字了。李先生说,是的,我的确签过字。问题是,银行是否尽到了应有的职责,充分披露了我在签署什么?理财顾问是否有意无意地隐瞒了部分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