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鸡排妹(已改名郑采匀)去年宣布「封奶」,大方将写真集穿过的25件贴身内衣裤拿出来拍卖,蕾丝丁字裤还喊到万元价码,有3名网友在新闻底下留言,酸鸡排妹「臭鸡排还公益」、「无耻」,被鸡排妹提告公然侮辱,高雄地检署侦结,认定3人言论「善意合理」、「适当之评论」,处分不起诉。
鸡排妹去年推出写真集「毕业作」,成为人妻的她宣布封奶,不再拍摄写真集,事后还将写真集穿过的内衣、内裤拿出来拍卖,且强调不计成本,所得将捐赠给公益团体,其中「原味」蕾丝丁字裤,传出喊价破万元,可见其人气。
童姓、赖姓、黄姓网友看到鸡排妹拍卖「原味」内衣裤的新闻,分别在三立新闻网、爆废公社等粉丝页留言「因该是有病」、「无耻」、「真的是臭鸡排的啦,还公益」。
鸡排妹看到留言后,截屏对三人提告公然侮辱等罪,雄检侦办时,传唤三人到案;赖男称「我主张卖自己内衣裤是没有耻度的行为,如果用这种方式赚钱,以后年轻人看到都不会循正常管道来赚钱,我没有指名道姓,也没有损害她的人格」。
检方侦办时,依据三人留言内容,认为留言是针对新闻内容发表的主观评论,并非单纯谩骂,若以刑责来说,应仅构成加重诽谤,而未涉及公然侮辱。
检方认为,鸡排妹身为公众人物,将贴身内衣裤拿去拍卖,经过新闻媒体报导后,引发大批网友关注,其为公益拍卖贴身衣物的行为,应属可受公评之事。
检方依据三人留言内容,认定纵使用语有不恰当、使人不快,但公共议题讨论,本应充满活力、开放,不受拘束,另一方面,鸡排妹行为在言论监督下,才会知所警惕,若对此加以制裁,将使表达意见变成「自我的事前审查」,恐引发寒蝉效应,使人丧失勇气参与公共议题之表达。
检方综合事证,认定童男等3名网友属于「善意合理」、「适当之评论」,言论并非以谩骂或贬损鸡排妹名誉为目的,应属意见表达之范畴,处分3人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