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市一名租客声称遭业主迫迁,指对方坐拥列治文一座7房大屋,仍提出需要收回她居住的地库,以便让女儿搬进去。租客认为,有关说法欠可信性,属业主利用自住作借口以迫迁租户的又一案例。
据CTV报道,过去近9年来,康思韦特(Crystal Cornthwaite)居于地方狭小的地库内,得在客厅的咖啡桌上吃饭;但她乐居于此,因为地点位处基斯兰奴(Kitsilano)的Balsam街,往海滩仅数步之遥,而且租金较同区相若住宅便宜一大截。
她表示,较早前接获通知,业主称需收回地库让女儿自住。康思韦特指业主拥有她住处所属的整座建筑,并在列治文拥有一座7睡房7浴室大宅,合共价值683万元。因此不相信对方此说,认为只是迫迁借口。
康思韦特的邻居舒顿(Andrew Schouten)在2018年也收到同一业主以同样原因发出的通知。舒顿同意迁出,但数周后却发现他以前的居所被挂牌出租,他还找朋友乔装租客去过看房。
据报道,业主哈默(Harvey Hammer)未有作出回应,但在此前给予舒顿的回复中曾称,其女儿确实准备搬进刚收回的单位内,且正进行装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