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个房东因拒绝让一对兄妹共同居住一间单居室的公寓,被BC省人权仲裁庭认定为歧视,并要求赔偿这对兄妹超过3万加元的损害赔偿金。
据CTV报道,仲裁庭成员Devyn Cousineau认为,不允许兄妹共同居住,却允许已婚或事实婚配的两个成年人共享一间只有一间卧室的套房,构成了基于家庭状况的歧视。
索赔
索赔由Alireza Zarie和他的妹妹Maryam提出的。2018年时,Maryam在获批学生签证后,从伊朗移居加拿大。当时,Alireza独自居住在一套单居室公寓中。这栋公寓是由Austeville Properties Ltd.公司管理和租赁。
“他们的计划是在Maryam抵加后和Alireza一起住,以便他支持Maryam适应新的国家、新的语言和具有挑战性的新学校领域。他们在温哥华没有其他亲属,” 仲裁决定中写道。
问题出现在当Alireza联系租赁经理询问如何在租赁协议中增加一位租户的时候。如果除了他之外的任何人要在公寓里停留超过14天,租赁条款明确要求需要租客申请添加附加租户。
但该公司在回复中告诉Alireza,他需要做什么准备来添加妹妹到租赁协议中,并且他的请求可能不会被批准。
“我觉得有义务告诉您,在管理这处物业的六年中,Austeville Properties公司从未批准过一个这类申请,也没有在一个单居室套房中允许兄妹或室友共同居住的例外情况。”
“我们的套房设计是给单人或夫妻/事实婚配情侣居住。我们不允许在起居室里放床或可展开的沙发床。”
在兄妹俩提交了添加租户所需所有文件的三个小时后,他们的申请被拒绝。因为Maryam已经住了11天,所以她被要求在三天的时间内离开。
“我们的单居室公寓适合单身人士或夫妻,” 该公司在拒绝申请的电子邮件中写道。
三天后,负责租赁经理联系Alireza说该公司的负责人仍看到兄妹俩住在一起,并希望进行会议讨论此问题。房东坚持决定,不批准把Maryam添加为租户的申请。最终她只能搬出去,住进每月1140加元的另一个单身公寓。
法庭裁决
Cousineau指出Maryam的申请被拒绝没有争议,但由于他们提出的是歧视诉讼,如果要证明这一点,他们两兄妹必须证明拒绝决定与家庭状况有关,并且因此对他们产生了“不良影响”。而该租赁公司表示,实际上不存在这样的情况,因为Alireza仍继续居住在该单元内。
对此,仲裁庭并不认同。
“Alireza的租约考虑到了他可以申请与共同居住者一起居住的方式。他希望和他的妹妹一起住,以支持她在加拿大的过渡,”Cousineau写道。
“Austeville公司拒绝了这个请求,对他的租住使用方式产生了不利影响。这阻止了他与家人一起居住。这对他的租住有不利影响。”
对房东来说,他们认为拒绝将Maryam加为租户的申请是因为这将违反“临时卧室规定”。这项规定旨在防止人们将其他房间或“任何非卧室区域”作为卧室使用。
公司还表示,不允许这对兄妹一起住在一起的决定是合理的,而且是基于他们不是夫妻的合理假设,他们不会共用卧室。
然而,Cousineau再次表示不同意。
“这一论点已经承认Alireza和Maryam的家庭状况确实是Austeville公司拒绝申请的一个因素,因为该公司评估到他们很可能会建造临时卧室,因此不适合住在单居室套房,” 判决书中写道。文中还补充说没有证据表明Alireza兄妹有意建造“临时卧室”,该公司也没有采取措施了解他们如何计划共享空间。
法庭还发现,该公司曾建议他们兄妹俩合租一套两居室公寓,但这并不等同于说明该公司已经采取了所有“合理且实际的措施”来防止歧视。
判决书中表示:“简单地说他们应该离开并不能算作一种回答。”
“通常情况下,我们不应该期望或要求在住房中遭到歧视的人们不得不离开住处,来躲避歧视给他们造成的影响,这是对房东有利且不合理的,”Counsineau后来解释道。
影响
法庭最终判定兄妹二人各自可获得7500加元的精神伤害赔偿金。这些赔偿金是用来补偿他们因受到歧视而受到的影响,包括情感伤害、生活中的干扰和困难等。
Counsineau总结说,“这起案件中的歧视是严重的,影响了兄妹二人在关键时期的共同居住。Maryam被拒绝与她的哥哥一起在她刚开始新生活的加拿大共同居住的机会,而Alireza则被剥夺了为妹妹提供帮助的机会。”
除了这一笔赔偿金外,法庭还命令该公司给Alireza支付16,156.31加元,作为他为Maryam的房间支付租金的赔偿。此外,该公司还被命令支付额外的300加元来补偿与咨询和药物有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