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女士(Bo Kam Tom)在 2015 年去世前7天更改了遗嘱,将她和丈夫于 2012 年去世并于 1975年购买的West 64th Avenue的房子留给了晚年主要照顾她的两个孩子Samsun 和 Rose。在此之前,所有五个孩子均应平分母亲的财产。
Linda、Faye 和 Jack 依据卑诗省的《遗嘱、遗产和继承法》提起诉讼,该法规定,如果遗嘱没有“为立遗嘱人的配偶或子女提供适当的赡养和支持”,则法院可以命令其对配偶或子女“适当、公正和公平”。
主审法官承认Samsun 和 Rose是汤女士最后几年的主要照顾者,但也指出,汤女士一家在 1960 年代移民到温哥华时,所有五个孩子都通过从事各种工作和在家族商店工作,为家庭经济做出了贡献。
因此最高法院法官改变了汤女士的遗嘱,给Samsun 和 Rose每人30万元,然后分割剩余的180 万元遗产,计算下来Samsun 和 Rose每人可得 64 万元,另外三个孩子每人34万元。
Rose 和 Samsun不服提起上诉,然后法院根据遗产的百分比再次重新分配遗产,Rose 和 Samsun各获得30%,而他们的兄弟姐妹 Linda Tang、Faye 各获得 13.3%。
60-40分配比例和汤女士在她的遗嘱中立下的85-15的分配要少,但 Rose 和 Samsun 的遗孀 Joyce Tom(Samsun 在审判前去世)对裁决感到满意。
他们的律师John Whyte表示,Rose、Samsun 和 Joyce“确实付出超乎寻常的努力”照顾晚年的母亲,因为她与他们中的一个或另一个一起生活了三年,她在遗嘱和备忘录中都很清楚他说,她想奖励他们的帮助。
“这对孩子们来说真的很重要,他们尊重母亲的意愿,”怀特说。
另外他说,上诉法院的裁决“意义重大”,因为它平衡了立遗嘱者明确表达的理性愿望与立遗嘱者家庭成员的需要。
他表示,该判决将影响其他类似案件,他知道其他省份也对这一裁决表示关注。
由大法官Lauri Ann Fenlon撰写的裁决指出,60-40 的分配与下级法院的裁决相似,后者将给予Rose和Samsun 27.8% 的遗产,而其他三人则获得约 14.7% 的遗产。
但她说,通过使用百分比而不是具体金额更合理,因为房地产价值会因价格上涨而增长。
Fenlon 写道,汤女士和她的丈夫在 30 多岁时移民到温哥华,当时他们的孩子在 8 到17岁之间。他们没有钱,只能和亲戚住在一起,所有家庭成员都“非常努力”地工作,并将他们的收入贡献给了家庭。十几岁的女孩们在罐头厂工作,剥虾、采摘浆果。
父亲开送货卡车,直到1970年代初全家人才有足够的钱在新威斯敏斯特买了一家小杂货店和附属住宅,全家人都在这家店工作,但都没有领工资,直到 1981年他们卖掉了它。
她还指出,所有五个孩子都很孝顺他们的母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