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是否驱逐中国外交官成为日前的焦点,加拿大驱逐外交官的情况实属少见,但确实曾发生过。尽管外交官享有特殊的法律保护,但当他们不再受到欢迎时,所在国家有权让他们离开。
保守党一再要求杜鲁多政府解释为何未驱逐外交官赵巍,而杜鲁多在周五(5日)不愿透露政府是否计划进行驱逐。他表示:驱逐外交官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决定,必须充分考虑所有潜在影响,以及发出的所有明确信息。我相信乔美兰能在适当的时候做出正确的决定。
对于赵巍是否可能随时被驱逐,CBC的分析指出,根据法律,驱逐外交官不必提供理由,可以通过法规进行驱逐出境。加拿大是联合国于1961年签署的《维也纳公约》的签署国,根据该公约第九条的规定,一个国家可以随时且无需解释其决定,通知派驻国使馆馆长或使馆的任何外交人员他们不受欢迎,让他们离开。
驱逐通常是一个国家针对外国外交官的唯一选择,《维也纳公约》第31条授予外交官在派驻国期间免受刑事起诉,并享有大部分民事案件的豁免权。
加拿大曾驱逐过多个国家的外交官
2018年,加拿大驱逐了四名俄罗斯外交官,并拒绝了俄罗斯增加三名外交人员的申请。时任外长方慧兰(Chrystia Freeland)因对俄罗斯对英国发动神经毒气袭击一事做出回应,当时称此举是与加拿大盟友共同作出的决定。
2013年,时任外交部长贝尔德驱逐了厄立特里亚驻多伦多总领事馆的负责人Semere Ghebremariam O. Micael。根据当时的媒体报道,O. Micael 涉嫌向在加拿大的厄立特里亚人征收侨民税。
2012年,加拿大还驱逐了所有叙利亚外交官,以回应叙利亚内战中的胡拉大屠杀。当年9月,政府宣布所有伊朗外交官为不受欢迎的人,关闭了伊朗驻渥太华大使馆,并关闭了加拿大驻德黑兰大使馆。
1970年,加拿大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后,加拿大在1970年代驱逐了两名中国外交官。据报导,当时这两名中国外交官被指控试图影响和渗透加拿大华人,并于1977年被勒令离开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