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闽旭,1955年出生于福建邵武,家庭还算小康,因着那时代的特殊原因,他16岁时就参加了工作,曾经在部队服役,之后便转业到浙江,曾任浙江省劳动厅副厅长等职位。
何闽旭的仕途可说是相当顺利,1999年被中组部安排至安徽工作,先后担任池州地委书记、池州市委书记等。但他也的确是个有能力的人,也干了不少实事,曾经提出过“工业强市”的口号,让池州落后的经济面貌得到大规模的改变。
池州可以说何闽旭仕途的高光起点,却也是在这他开始了贪腐堕落之路。其实在任副省长时,他就听到了关于他要被调查的风声,但一步错步步错,他已经无法停止他贪婪的欲望。手中的权力已经变成他捞取钱财的渠道,早已把法律法规,以及初心抛至脑后。
何闽旭从2002年就开始了他的行贿之路。何闽旭卖官得金,为他人做职位晋升或者工作调动,据调查,向何闽旭行贿赂的人将近有27个单位和个人,涉及金额有194万余元。
他除了卖官得金,他还有房地产商这一受贿途径。他曾为某房地产公司提供上百亩国有土地开发使用权的方便,先后17次从该董事长手中获利202万元。
据调查,何闽旭利用他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益,主动索取财物共计841万余元。这是普通人几辈子都不一定能赚到的地步。
在2005年6月26日时,池州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事件之恶劣之紧急,但身为副省长的何闽旭丝毫无作为,手机关机和一名情妇在池州市的九华山上享受浪漫,直到后来得知事态紧急,才哄着情妇告假下山处理。
此次行为让他被“双规”,被撤销安徽省副省长职务,被开除党籍。因受贿金额过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该判以死刑的,但何闽旭主动交代罪行,最终被判处缓期两年执行,何闽旭听此判决时还庆幸暗喜不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