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右眼压力,列治文一女子上周在温哥华医院眼科中心接受了激光治疗。事后,女子表示,医生错为其好眼进行了激光手术。
据Richmond News报导,家住列治文的Shirley Ng(香港姓氏,吴或伍)在接受了眼部激光手术后表示,医生误为其没有任何问题的左眼进行了手术治疗。
当她事后向眼科中心的接待人员投诉时,医生才承认了这个错误,并提出要为其右眼重做手术。但Ng女士说,她当时已然崩溃,对医生完全失去了信心,一度拒绝接受任何更多治疗。
据报道,由于Ng女士是第一次接受眼部激光手术,当时她以为医生对左眼的治疗是手术的一部分,所以在治疗中没有提出异议。
“我当时很紧张。医生关了灯,她把冷凝胶镜片放在我的左眼上,开始检查我的左眼,并为它做了一些事情。我以前从未经历过这种情况,所以我只是认为这可能是手术过程的一部分,他们可能需要先对左眼做一些处理。”
“之后,她跟我说(手术)做得非常好。我问她,‘你在我的右眼上做了激光手术,是吗?’她说,‘是’。但其实,一切都只发生在我的左眼上……”
在左眼完成手术后,Ng女士被要求到外面等待,直到有接待人员带她去做治疗后的眼压检查。Ng女士见到接待人员后,首先就说她是来治疗右眼的,于是接待人员就让她回去找刚才那个医生。
“接着,我就被告知,手术需要重做……我很震惊,那名医生没有任何道歉,一句对不起都没说。”
“那个医生说,我需要再做一次治疗,‘这次是针对右眼’……我当时非常生气,我没有让她那么做。”
“我问她,‘不必要的激光治疗是否对我完全健康的左眼有任何损害’,她说‘没有伤害’。”
“后来,另一个医生告诉我‘那只是一种温和的激光……’,但说实话,我已经对他们告诉我的任何事情都没有了信心。”
Ng说,治疗后,她还被要求签署一份同意书……“我拒绝签字,我直接向医院的病人护理质量部门报告了这件事。”
不过,Ng女士最终还是同意“对她的右眼进行治疗”。至于她的左眼,仍然红肿和疼痛。“周一,我去检查了一下,一名外科医生说‘团队犯了一个错误’,并说‘很抱歉’。”
温哥华海岸卫生局的一位发言人以隐私条例为由,拒绝对该个案投诉进行任何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