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男子在卑诗省沿海地区附近非法捕鱼,被法庭罚款逾万元,并禁止捕鱼一年。
3名被告在2021年8月时,在卑诗省鲍威尔河(Powell River)被民众举报非法捕鱼。根据《渔业法》的相关规定,3人面临购买、销售或拥有非法捕捞的鱼类,妨碍司法公正,以及提供虚假陈述的指控。主审法官姆罗津斯基(Lisa Mrozinski)日前宣判,3人被判禁止钓鱼一年,勒令支付17,500元的罚款,并没收价值1,000元钓鱼工具。
当局表示,有民众在2021年8月10日举报,当地有一班钓鱼爱好者保留了钓上来的鱼类,其后渔政人员进行调查。这班钓鱼者当时发现执法人员抵达时,马上朝着不同方向逃跑,并试图丢弃渔获物。
经调查后,在被告身上检获9条石斑鱼,以及一条小型鳕鱼,其后根据《渔业法》对其检控。由于被捕人士当时不配合渔业执法人员调查,并试图隐瞒及销毁证据,导致牵涉其他刑事检控。
渔业及海洋部补充表示,持牌钓鱼人士限额每天是一条石斑鱼及一条鳕鱼,由于石斑鱼繁殖速度缓慢,部分品种会受到保护,钓鱼爱好人士应该在政府官网了解国家保护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