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消费者对光碟驱动器制造商的集体诉讼达成和解。后者同意赔偿297万加元。凡是在2004-2010年期间买过电脑和游戏机等电子产品的加拿大人,都可以申请20加元的赔偿,无需发票。
索赔的企业和要求更大金额赔偿的个人则需要提交发票或其他购买证据。索赔金额为20加元的消费者只需上网填写相关表格即可。
光碟驱动器用于读写光盘内容,是电脑、游戏机、CD机、DVD机和蓝光影碟机等电子产品中的必要装置。这起集体诉讼的原告指控光驱制造商暗中联手,人为固定价格以保证高利润。被告几乎囊括了全球所有主要的光驱制造商,即索尼、东芝三星、松下、日立LG、先锋、明基电通、日本电器、广达和第一音响。
这些制造商的暗箱操作给它们带来了多少额外的利润,法庭没有定论。这是因为双方在庭审进行到这个阶段之前达成了和解。
此前美国司法部和欧洲委员会也分别对光碟驱动器制造商进行了调查并处以罚款。
(CBC News, Colin Butler, adaptation en chinois par Wei W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