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 傅政华涉嫌受贿、徇私枉法 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傅政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傅政华,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傅政华利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司法部部长,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傅政华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情私利,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傅政华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据高检网4月21日消息,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涉嫌受贿、徇私枉法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公开简历显示, 傅政华出生于1955年3月,河北滦县人,曾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司法部部长、党组副书记,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2021年10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傅政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3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开除傅政华的党籍、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