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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否构成犯罪,中间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
一切得从一宗约炮案说起。
不同意无套啪啪
据加拿大广播电视公司(CBC)报道,此案的被告男子为柯克帕特里克(Ross McKenzie Kirkpatrick),他在2017年3月在网上认识一名女子。这名女子的名字受到法律保护,没有公布。
根据法庭文件显示,两人初次见面时,柯克帕特里克就表明了想要“啪啪”,女子也同意了,但有个条件,就是全程使用避孕套。柯克帕特里克当时大概是“性”急攻心,反正有“啪啪”怎么都行,就同意了。
他们于3月16日见面并做爱做的事。
当晚他们做了两次,第一次柯克帕特里克按约定使用了避孕套。做完之后,两人入睡。
但柯克帕特里克在夜间醒来,要求来第二炮,女子也同意,但该女子说,看见柯克帕特里克短暂地转向床头柜;她以为他去取另一个避孕套。
两人再度在床上“激战”。(事实上,这次柯克帕特里克没有使用避孕套。)
后来,该女子意识到柯克帕特里克没有戴套,非常生气,便报了警。
法庭文件显示,她强烈反对不戴避孕套发生性关系。如果柯克帕特里克要求不戴安全套,她绝不会同意发生性关系。
这导致原告和被告(柯克帕特里克)之间发生了冲突。最终柯克帕特里克告诉她,当时太兴奋了,就没戴套。
根据最高法院对该案的总结,在2018年,柯克帕特里克被指控犯有性侵犯罪,但是被判无罪释放。法官认为并没有证据表示该女子未同意发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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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去年(2020),BC省上诉法院下令重新审判该案。因为一些法官表示“戴避孕套发生性关系”与“不戴避孕套发生性关系”是完全不同。一名法官直言柯克帕特里克的是“欺骗”( defraud)了受害者,意味着柯克帕特里克犯了诈欺罪。
最高法院法官周三审理了此案,但尚未作出决定。
官方要求法官们确认“不,没有避孕套别啪啪”,是否意味着“是的,即使没有避孕套也啪啪”。
判例都不利被告
判例,是加拿大法官裁判的重要依据,柯克帕特里克的案子,7年前确有判例。
2014年,一个妇女同意与被告哈钦森(Craig Jaret Hutchinson)发生性关系,条件是他必须戴上避孕套。
没想到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哈钦森偷偷在避孕套上刺孔,导致她怀孕。
加拿大最高法院法官裁定受害者在被“欺诈”的情况下,“同意发生性关系”是无效的,哈钦森涉嫌“诈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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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别说在加拿大,放眼世界各国,类似。的判例也有。《温哥华太阳报》(Vancouver Sun)就举了几个例子。
2018年12月,德国柏林法院裁定一名警察在性交时摘下避孕套后犯有性侵犯罪。
今年(2021)早些时候,美国加州成为第一个将“未经伴侣口头同意,在性行为过程中摘下避孕套”定为非法行为的州。
今年4月,新西兰一家法院判定一名男子在性行为中取下避孕套后犯有强奸罪。
今年10月,澳大利亚首都特区(Capital Territory)成为澳大利亚第一个将“未经允许擅自摘下避孕套”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的司法管辖区。
戴套就是为安全
特约评论员尤文媛表示,做为女性,对这案子挺有感的,柯克帕特里克第一次被判无罪,因为他当时被控的是“性侵”;从整个过程来看,女子是同意的,所以被判无罪是对的。
但这并不表示男子就没有问题,因为他的确“欺骗”了女子。尤文媛说,在性爱过程中,双方都感到舒服是很重要的,如果女方舒服的前提是“要男方戴套”,男方就应该尊重。
尤文媛看到网站留言区有人提到是否“以后啪啪前要画押立合同”的讲法,觉得是扯远了。
她举个看似无关的例子:我请你帮我剪头发,是不是也要立合同“不准拿剪刀刺我”?也不需要吧,剪头发还要立字据岂不费事。虽然剪头发是很好的事,但剪刀会伤人甚至可拿来杀人,也是事实。
使用剪刀不伤人,对女方来说,就像啪啪使用避孕套一样,都是“安全”的考量。因为如果不戴套,的确有可能伤人(女方),一是怀了不想要的孩子,二是可能染病(这也可以保护男方)。
尤文媛说,啪啪戴不戴套,本来就是一句话就行了,上纲上线到立合同,那就是狡辩。
尤文媛同意小编在本文开头提到:彼此尊重,是“啪啪啪”的一个重要前提。她说,只有尊重,才能让性爱的过程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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