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BCSC 4月19日发布的声明,这两位犯案的华人叫Jing “Janet” Zhang和Wei-Shun Wang (也叫Hunter Wei Shun Wang),他们俩分别是列治文一家名为Financial Strategies (FS)投资集团的市场营销总监和首席投资顾问。
(图自BCSC)
这一切都要追溯到2014年3月。据CTV News报道,当时Zhang某和Wang某利用“3年10%回报”、“随时取用”等诱人承诺,成功说服了一名来自大温地区的男子花费25,000加元购买了一笔理财产品。
如此诱人的条件下果然藏着猫腻。这名男子在数天后反悔,并要求拿回自己的钱,但遭到Zhang某和Wang某的拒绝,原因是要拿回退款就必须先交1000加元的合同终止费。
得知此事后,该男子的母亲立即向BCSC致电,举报Zhang某、Wang某以及FS集团 的诈骗行为。
然而,就算知道自己即将被监管部门盘查,Zhang某和Wang某的态度依旧非常嚣张——据CTV News报道,他们对该男子表示,“能不能拿回你的钱,取决于你和你母亲在政府面前的表现”。
(曾在列治文三号路上的一家Financial Strategies 图自Richmond News)
然后,Zhang某和Wang某分别扮演BC省证券委员会的调查人员,轮番对该男子和他母亲进行盘问,并为其提前想好了“最佳答案”。他们提前“预演”了数十遍不说,在政府调查人员打来电话的当天,Zhang某和Wang某不仅在一旁听着,还不时在纸上写写画画,指导该男子对调查员撒谎。
BCSC的调查员当时并没有发现破绽。于是在那通电话之后,Zhang某从自己的银行卡里提了25,000加元给了投资的男子。FS集团也随后转给Zhang某25,000加元作为补偿。
这宗骗局本来安排地天衣无缝,结果没想到2017年,整个FS集团暴了个大雷。
2020年4月22日,BCSC对整个FS集团开出了3280万美元的天价罚单,勒令该集团的创始人Aik Guan “Frankie” Lim和Scott Thomas Low分别支付200万加元,并永远禁止他们踏足BC省投资市场。
(BCSC对FS集团的判罚书 图自BCSC)
整个事情是这样的,2012到2017年之间,FS集团以认购协议的形式出售了一款名为3i Capital的债券,承诺该债券的年收益率为8%。FS集团旗下的子公司,甚至还以年收入10%到12%的回报率引诱那些手上闲钱不多的投资者借钱投资。
在高额回报率的诱惑下,FS集团一共从389名投资者手上吸纳了4700万加元的巨额资金,但这些投资者不知道的是,其中有2900万加元的证券交易根本都没有正式登记在案。
而且,FS集团这些年根本没有盈利——2011年FS亏损80万加元,而到2015年,该公司的亏损就已一下子暴涨到700万——BCSC称, FS集团根本没有能力偿还这389名客户的投资本金。
从一家小小的咖啡厅开始,FS集团全盛时期在大温地区共有9处办公点,在阿尔伯塔省和安大略省也还有3处机构,整个集团有114名员工。但在FS暴了这个大雷之后,BCSC不光吊销了两名创始人的执照,还关掉了省内FS集团旗下所有公司的门店,禁止他们销售金融产品。
这么看来,上文中的那名男子,能成功拿到25,000加元的退款,算是相当幸运的了。2020年12月,Zhang某与Wang某教唆客户串供一事也终于败露。
BCSC称,此二人对政府执法部门隐瞒或藏匿了必要信息,妨碍了司法公正。因此,该部门决定对两人一共罚款70,000加元(其中Zhang某4万加元、Wang某3万加元),并禁止Zhang某在3年、Wang某在2年内从事证券市场相关的管理或咨询活动。
参与传销,大温华人女子认罚
BCSC 4月20日还披露了一起大温华人参与传销(“金字塔诈骗”Pyramid Scheme)的案例。
一位来自本拿比的华人女子Monita Hung Mui Chan和另一名来自素里的Marie-Joy Vincent共计从BC省52名投资者身上骗取了331,400美元,并将这笔赃款发给了一位住在美国的的巴西人Daniel Rojo Fernandes Fiho。
(BCSC对Chan某的判罚书 图自BCSC)
据BCSC透露,在这起诈骗案中,Chan某和Vincent负责向投资者兜售美国DFRF公司的会员名额。二人对客户谎称该公司的主业是在加拿大境外开采金矿,只要投资一定金额就能获取毫无风险的高额回报。
然而,无论是在美国麻省(马萨诸塞州)还是佛罗里达,这个名为DFRF的公司都没有任何有关金矿开采的业务,且其唯一的资金来源,就是被高额回报吸引的众多投资者——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形式,用后来投资者的钱给之前的投资者返利。
据了解,美国联邦法院早在2019年就宣判Fiho的商业行为属于“金字塔骗局”,Chan某与Vincent也对自己参与传销的行为供认不讳。
作为和解结果,Chan某和Vincent必须向BCSC支付135,000加元和6500加元的罚款,且BCSC禁止此二人在未来10年内以任何形式参与证券交易和推广活动。